2023/10/19 14:43:52 来源: 今日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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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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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公益性岗位:男女各1名。1名男性从事文秘、办公室等日常工作;1名女性辅助财务人员开展财务工作。(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二)应聘人员应符合公益性岗位关于就业困难的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4.年满2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注:疫情期间,将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畴,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政策执行期限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执行)。(四)镇康县户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汉语言文学、财务专业和从事文秘、办公室、财务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4.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5.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证照的;6.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不超过三年,三年以后个人自主择业,不再续签合同。(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试用期期间薪资待遇为2000元/月。试用期为三个月。(二)试用期结束后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发放工资。聘用期工资3000元/月(实发),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四班子大楼一楼)(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必须是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二)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有学位证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1.笔试:笔试内容为党政机关办文办会基础内容(笔试时间招考单位电话告知)。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评委会由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相关人员组成,根据面试情况,评委会确定拟招聘人员(面试时间招考单位电话告知)。 (二)经考察合格后,确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将在镇康统一战线微信公众号、“七彩云端·镇康”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媒体号公示5个工作日。待报到时需提供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拟招聘人员自理。(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二)公益性岗位是为了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而开发的临时性就业岗位。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人员应加强学习,尽快提升就业技能,实现多渠道再就业。(三)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四)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五)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六)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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