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警务辅助人员不足,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加强边境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中共镇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外人员额度使用证明》(2025年2月7日),镇康县公安局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员数量和条件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本次招聘岗位为镇康公安局勤务辅警10人(限男性)、镇康县公安局留置看护辅警4人(限男性),共招聘14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八)聘用程序
公示期满后,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
三、薪酬待遇
(一)聘用为镇康县公安局勤务辅警的10人薪酬待遇每人每月5007.05元(含五险一金),实行《镇康县公安局辅衔晋升机制》,随着参加公安工作年限的增加待遇会相对提高,统一配发制式服装,配备必要的勤务警用装备。
(二)聘用为镇康县公安局留置看护辅警的4人薪酬待遇每人每月7869.4元(含五险一金),不实行《镇康县公安局辅衔晋升机制》,镇康县公安局留置看护辅警工资结构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勤务津贴+五险一金”执行,统一配发制式服装,配备必要的勤务警用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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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情况,影响招聘等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再次提醒应聘者报名前仔细阅读《镇康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按本公告要求准备和提交报名相关材料。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镇康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和镇康县公安局督察审计大队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
联系电话:0883-6630232
本公告由镇康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5年镇康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024年公务员考试
镇康县公安局
2025年2月11日